据云亭律师事务所2024年6月21日发布的案例报道,李舒律师参与的云亭律师团队代理中铁某局公司与江西某温泉开发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二审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案件涉及某温泉度假村项目的部分施工工程。项目于2014年底开工,合同履行中因工程款支付、窝工损失、不可抗力损失及违约金等发生争议。承包方请求支付工程款、相关损失及费用、逾期付款违约金,并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发包方则反诉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等损失。
争议还涉及利息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责任以及鉴定费和差旅费的分担。项目持续时间较长,图纸下发缓慢、地质勘察不完善及疫情等因素交织,证据数量较大,部分争议项目缺少建设单位的直接确认材料。
裁判结果
据官网披露,一审判决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拖欠工程款96,534,227.88元、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及增加费用700,000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金;承包方对其施工部分的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发包方还应支付鉴定费和差旅费共计367,728.50元,案件受理费按责任比例分担。
双方均提起上诉。承包方请求增加一审未支持的部分工程款和损失赔偿;发包方要求全面推翻一审判决、拒绝支付款项,并请求承包方赔偿违约金。二审法院认定双方上诉请求均不成立,虽一审部分事实认定存在不清之处,但不影响处理结果,遂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该结果并不意味着承包方的全部诉讼及上诉请求均获支持。
办案方法
团队围绕22个争议项目逐项梳理合同、施工过程与费用形成依据。对于缺乏直接确认材料的项目,通过会议纪要、嘉奖函、微信群聊记录等间接证据,结合施工惯例以及双方在同一项目中的类似处理方式,说明损失发生、施工完成和付款请求的合理性。
团队运用表格、思维导图和数据图表等方式,呈现各争议项目的事实、证据与计算依据,使复杂、交织的工程争议更易于审理。二审阶段,团队针对对方上诉意见逐项回应,维护一审已确认的工程款、相关损失及优先受偿权。
案例启示
长期建设工程纠纷的处理,需要将合同约定、履约事实、工程资料和金额计算相互对应。直接签认资料不足时,应认真整理能够形成印证关系的其他证据;争议事项较多时,应分别呈现请求基础和证据链。本案为团队共同办理,本文围绕李舒律师相关执业信息整理。
来源:云亭律师事务所官网,原文发布日期2024年6月21日。裁判金额及程序结果据原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