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亭律师事务所报道,李舒律师带领团队为某大型企业集团提供煤矿重大透水事故侵权索赔案发回重审后一审、二审阶段的代理服务。二审维持原判,结合诉讼中已经达成的和解安排,客户无需再支付赔偿款项。
案件背景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涉及煤矿、上级单位、托管单位、相邻煤矿及技术服务单位等主体。某煤矿起诉主张逾3亿元损失,托管单位反诉主张逾1亿元,后续程序又涉及追加相关主体参加诉讼。
损失与责任认定
根据原文,法院认定原告损失约6100万元,客户作为技术服务单位之一承担1%的责任。鉴于双方已在诉讼中达成和解,该部分责任由原告煤矿自行承担,客户无需再支付任何赔偿款。这里的结果是责任认定与和解安排共同作用,并非判决认定客户不存在任何责任。
一审后,煤矿及其上级单位、托管单位等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相关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办案工作
团队围绕和解安排、客户技术服务资料以及刑事程序询问笔录等证据细节组织抗辩,重点处理损失金额、责任比例和损失分配问题。
针对事故原因和技术背景的复杂性,团队绘制事故图表,解释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以及地质、水文等因素,帮助法庭理解技术服务行为与事故损失之间的关系。
案例观察
矿业安全事故引发的民事索赔,需要区分事故调查中的责任评价与民事赔偿责任,并结合技术资料、损失证据和已有和解安排展开审查。本案结果基于具体事实与程序进展。
本文根据云亭律师事务所官网案例报道整理。